中韩电竞协会签约 转会正规化 黑市不复存在
L.ACE和KeSPA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正式开启,这也是电竞国际联赛史上最大的飞跃,让中韩选手会更加专业,也对职业选手更有保障,那么就让我们看看签约仪式的详细细则吧
今日(4月27日)L.ACE & KeSPA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正式开启,双方就中韩选手签约战队新规则达成一致,协议详细的解释了:中韩选手、中韩战队、中韩联赛的定义并就中韩选手交换暨转会及违章处罚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双方同意每季度举办一次会议讨论联赛和选手相关事宜。会议地点每半年在中韩之间转换。双方遇到问题需要坦诚布公,KeSPA和L.ACE会组成调查委员会监督这项协议的执行!
签约仪式现场
中韩双方代表观看协议内容
签约仪式中国代表:L.ACE联盟、EDG、WE、VG、OMG等国内俱乐部
签约仪式韩国代表:KeSPA和lck的赛事负责人和韩国LOL俱乐部
协议稿件
协议内容中文翻译:
1名词定义
1.1“韩国队伍选手”:在韩国队伍就职并且在KeSPA注册的选手。
1.2“中国队伍选手”:在中国队伍就职并且在L.ACE注册的选手。
1.3“韩国队伍”:任何在韩国各级LOL比赛中参赛的队伍。
1.4“中国队伍”:任何在中国各级LOL比赛中参赛的队伍。
1.5“中国联赛”:任何在中国大陆或其他中国所属地举办的LOL职业联赛,包括LPL,LSPL和今后与L.ACE合作的其他比赛。
1.6“韩国联赛”:任何在韩国举办的LOL职业联赛,包括LCK,挑战者联赛和今后与KeSPA合作的其他比赛。
小编解读:将选手、队伍和联赛变的更加正规化,如果想成为一个正式的LOL职业选手,在中国需要去KeSPA注册,在韩国需要去L.ACE注册,否则并不能算作一个职业选手,队伍及联赛亦如此。
2选手交换
双方为了联盟和选手发展需要达成以下的共识:
2.1任何想要和中国队伍选手接触的韩国队伍需要先获得KeSPA和L.ACE的同意。
2.2任何想要和韩国队伍选手接触的中国队伍需要先获得KeSPA和L.ACE的同意。
2.3任何想要签下中国队伍选手的韩国队伍需要先获得KeSPA和L.ACE的同意。
2.4任何想要签下韩国队伍选手的中国队伍需要先获得KeSPA和L.ACE的同意。
2.5L.ACE和KeSPA双方将会同步所有选手的合同到期时间。
2.6合同期内选手不得接触其他队伍进行公开转会或接受其他队伍的offer,否则视为违法。
2.7在合同到期前,根据当时所在队伍的合同,当时所在队伍具有续约的优先权。
2.8当中国和韩国选手之间交易时,除了需要同KeSPA和L.ACE达成协议外,交易需要选手同意。
2.9仍处在合同期内的选手可以在双方队伍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不限中韩。转会费或其他形式的费用将由双方谈判商定。但是无论中韩队伍,都不能直接联系尚有合同的队员。违反者将被KeSPA和L.ACE惩罚。
2.10加入中韩赛区的选手必须遵循KeSPA或者L.ACE的规则制度。KeSPA或者L.ACE也有责任对外国选手进行转会交易制度的解释和教育。
小编解读:一个选手想要转会或者是俱乐部想要买人需要哪些步骤,我们以X俱乐部想买Y俱乐部的A君举例
A君的身份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A君合同到期没有续约Y俱乐部,自己成为了自由人,第二种就是A君合同没到期,Y俱乐部可以先找A君续约(这个就是俱乐部优先续约权,Y俱乐部可以在A君合同没到期找A君谈续约,但是别的俱乐部就不可以),A君没同意续约
第一种情况下:X俱乐部购买君比较简单,也没有什么太大的规则,不过需要获得联盟同意;
第二种情况下:X俱乐部需要在KeSPA和L.ACE申请,联盟去和Y俱乐部谈,两个俱乐部和联盟都同意了,A君就可以被X俱乐部买入(X俱乐部和Y俱乐部谈好了,然后Y俱乐部违约了赔偿A君一些违约金即可)
这里有个比较特殊的情况:如果是中国选手转会到韩国或者韩国选手转会到中国,不仅需要X和Y俱乐部以及联盟同意,还需要选手同意
会受到处罚的情况:选手在合同期内,俱乐部私下联系选手,选手私下联系俱乐部都是违规,会受到联盟的处罚
需要注意的第二点:L.ACE和KeSPA双方将会同步所有选手的合同到期时间。现在不仅中国可以引入韩援,韩国也可以招入中国选手。且将选手合同时间同步将会更有利于转会期选手的转会
3告知教育
如果本规章制度有重要变化,中韩双方都有责任告知中韩队伍和选手,指导队伍和选手按照正确流程进行工作。
3.1KeSPA和L.ACE将会合作进行一个对中韩队伍和选手的新规则教育计划。
4执行
4.1如果任何中韩队伍违反了KeSPA和L.ACE的合作条款,牵涉到的中韩选手将会受到惩罚,不能参加KeSPA和L.ACE属下的任何LOL比赛。
4.2KeSPA和L.ACE会组成调查委员会,其决定优先于任何其他决定。无论调查委员会作出任何决定,都将是最后决定并且不容置疑。
4.3在决定最后公布前,所有相关人员将被告知做出决定的过程。
5交流
5.1双方同意每季度举办一次会议讨论联赛和选手相关事宜。会议地点每半年在中韩之间转换。
5.2双方同意对遇到的任何问题开诚布公地进行讨论。
6杂项
6.1任何在本协议签订日期后经过双方同意加入的补充条款,被视作本协议的一部分,且具有同等效力。
6.2如果任何本协议的条款被证明是非法的或无法执行的,该条款将在最小限度下进行修改或删除,而剩余部分效力不受影响。
6.3本章程插入的各个标题仅为方便参考,不对本章程内容解释产生任何影响。
6.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均持有一份正本,具有同样法律效力。